自2019年新国标实施后,很多城市设置了超标电动车3~5年的过渡期,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年将被淘汰的超标电动车达到1.5亿辆,这些车辆在过渡期结束后,将被禁止上路。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省委省政府作出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全省稳妥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3月15日前,浙江全省多个试点将启动淘汰置换工作,余杭、象山、鹿城、长兴、海盐、柯桥、东阳、衢江、景宁、椒江和岱山,浙江省就要有11个县(市、区)进入超标车换购潮。4月10日前,浙江省其他地区将全面启动淘汰置换工作。
景宁县在3月15日上午,召开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启动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基层改革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全面启动景宁先行试点工作,具体部署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海盐作为浙江省备案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先行地区,从2月21日正式启动置换开始,已置换非标车5740辆,销量是去年同期的5倍,目前淘汰置换工作还在稳步推进当中。
象山目前已对报名的淘汰回收代办点、再生资源企业完成了审核。各位持有备案非标车的车主,请耐心等待,多多关注“象山发布”“中国象山港网站”“山海万象”“象山市场监管”等各类官方平台。
岱山县作为试点将提前于2022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随着过渡期限的日益临近,不少市民自觉响应,提前购买、置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东阳于3月14日下午,召开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启动会。据公安部门统计,东阳市约有40万辆悬挂“防盗登记牌D+数字”号牌的车辆,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或置换工作。
浙江省此次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不仅能切实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而且能让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运营商补助等多种方式获得更加优惠购车政策,同时在较大程度上也减轻了置换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