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查严管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根据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南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整治:
①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
②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③摩托车、电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的机动车道乱停乱放。
特此通告
南涧县公安局交通察大队
2021年12月24日
知识小链接
Q
摩托车电动车落户登记相关知识
1.摩托车落户登记的办理:
摩托车所有人持产品合格证、销售发票、强制保险副本、身份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等材料,将摩托车骑至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凤祥服务站或明成摩托车注册登记便民服务点办理落户登记。
2.电动车落户登记的办理:
对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的电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产品合格证、销售发票及车辆照片,将电动车骑至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免费办理落户手续。对于实际验车时超过标准的电动车,按照摩托车标准办理落户登记。
编辑:奋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