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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通告!本月起购买不合标电动车,厂商须无条件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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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庆阳、定西等地相继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广大生产厂商和车主注意了。

一、监管对象:本《通告》所指电动车主要指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和电动四轮车。
二、生产和销售: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销售未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强制性认证管理(3C认证)的电动车
三、登记和通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需登记挂牌,不需要驾驶证;纳入工信部公告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需登记挂牌,且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资格;未纳入工信部公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属机动车,不能登记挂牌上道路通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通告》明确:2022年12月前购买的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电动车,鼓励引导生产、销售企业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减免保险费用等方式,置换为合标电动车2022年12月后购买的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要无条件等价置换为合标电动车

四、非标车过渡期:对现有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电动车,限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置换、回购等方式全部淘汰。积极推行“带牌、带盔、带保险销售”,倡导“持证(驾驶证)购买”,2023年12月31日前淘汰电动车的车辆所有人,可以依据回购企业出具的置换、回购证明,优惠学习C类及以上驾驶人培训费用。

建议广大厂商尽快检查库存,千万不要再销售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电动车,毕竟即便已经售出,消费者也有权要求无条件置换为合标电动车,届时损失更大。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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