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上路、一盔一带、划分专用道、带牌销售……现在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越来越规范。2023年电动车方面又有了新消息,在浙江、东莞等地禁止两类电动车上路行驶,并且给出了明确的违规处罚标准。
我们惯用的电动车,除了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分外,还有国标车和非标车之分,顾名思义,非标车是指不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车辆。在新国标电动车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后,多地将非标车设定了过渡期,并且在车上悬挂着著有过渡期限的号牌,过渡期后将不能上路行驶。
进入2023年,浙江、广州禁止2类电动车上路行驶!
1、浙江两类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1)备案号牌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新国标电动车规定实施后,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满七年的,不得上路行驶。使用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
(2)悬挂绿色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2、东莞未上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1)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
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的车辆,2023年1月起,在东莞不得上路行驶,一旦被交警查到后,会给出警告或50元的罚款。
(2)故意遮挡号牌的电动车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故意遮挡号牌或号牌有污损的车辆禁止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到后会给出口头警告或50元的罚款。
3、佛山:2023年1月起,禁止蓝牌的非标车上路行驶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使用规定》,蓝色过渡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至2022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23年1月起,蓝色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在佛山市禁止上路。
2023年1月起,在东莞有未悬挂号牌和故意遮挡号牌的两类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同时在浙江有备案号牌使用七年(或未用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悬挂绿色号牌的这2类非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并且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自从新国标电动车管理规定实施后,很多地区陆续将非标电动车设定了过渡期,新规实施也有三年多时间了,大部分城市给非标车设定的过渡期即将到期。以上的这些城市从2023年1月起,禁止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否则将受到相关处罚。种种迹象表明,2023年,是时候跟非标车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