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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与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最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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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消费者买到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头盔,4月13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消费提示:

一、对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经营者的提示:

1.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必须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不销售无永久性标志、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

3.禁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头盔产品的销售行为。

4.赠送的头盔产品必须是合格的正规产品。

二、对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提示:

1.要从正规商超选购标识齐全的安全头盔。

2.选购时要仔细查看永久性标志、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

3.不购买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电动自行车头盔。

4.安全帽不能替代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帽主要保护的是头的顶部,针对高空坠落物;头盔则是360度无死角地对头部的上、正、侧全方位保护)。

5.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

6.24小时举报电话:12315,也请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编辑: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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